近期干部任免信息(0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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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4-20 16: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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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文华同志任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国顺同志任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易赶超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军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杨林尾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杨林尾水陆派出所所长职务; 曾德禹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政治教导员; 高明敏同志任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通海口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通海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良耀同志任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政治教导员; 杨用引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教导员; 徐元宝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邹晖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一中队队长; 刘建华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二中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长埫口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长埫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碧波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二中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徐振章同志任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干河水陆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严中平同志任市公安局干河水陆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钟守斌同志任市公安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李和武同志任郑场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郑场派出所所长; 魏明同志任剅河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剅河派出所所长; 陈齐志同志任三伏潭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三伏潭派出所所长; 马荣华同志任长埫口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长埫口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沙湖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沙湖水陆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斌同志任西流河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西流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河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剅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想平同志任沙湖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沙湖水陆派出所所长; 胡卫民同志任杨林尾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杨林尾水陆派出所所长,免去其郭河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郭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荣华同志任郭河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郭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三伏潭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三伏潭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修忠同志任沔城回族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沔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郑场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郑场派出所所长职务; 关业云同志任通海口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通海口派出所所长; 毛国彬同志任干河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市公安局干河水陆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沙嘴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市公安局沙嘴派出所所长职务; 颜昌奎同志任沙嘴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市公安局沙嘴派出所所长,免去其西流河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西流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胡文学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工会主席职务; 李潇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徐元彬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王其荣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职务; 曹艳军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反贪污贿赂局第一主任侦查检察官办公室主任职务; 曾月清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职务; 金继安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反渎职侵权局第二主任侦查检察官办公室主任职务; 袁怀江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职务; 王东辉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免去其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反贪污贿赂局第二主任侦查检察官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飚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第一主任侦查检察官办公室主任; 郭志强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第二主任侦查检察官办公室主任; 李连洲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第二主任侦查检察官办公室主任; 魏本斌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科科长; 黄小兵同志任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 免去荣德宏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同高同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李明友同志市城建战线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市建设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朝美同志市城建战线党委委员,市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际香同志市城建战线党委委员,市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免去叶志超同志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方汉同志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早斌同志市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统战委员职务; 免去肖家清同志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市“三防”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易永锡同志市水利局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陈华同志市水产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文涛同志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副总编辑职务; 免去印成华同志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杨仁俊同志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泽扬同志市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凌高同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德新同志仙桃职业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邹少华同志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永茂同志市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大发同志西流河镇财政所所长、农税征管分局局长,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刘双河同志市汉江公路大桥建设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银武同志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章友良同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职务; 免去周正好同志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成尚金同志杜湖原种场党支部书记、场长职务; 解聘柳德银同志市污水处理公司经理职务; 免去方同军同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一中队队长职务; 免去万正敏同志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夏梅姣同志沔城回族镇党委委员、市公安局沔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白攀峰同志干河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市公安局干河水陆派出所所长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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