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

仙办发〔2017〕9 号 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筑梦仙桃”计划促进大学生在仙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8-09-02来源:
 仙办发〔20179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筑梦仙桃”计划

促进大学生在仙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场、园、区)党委,市属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市属街道办事处(场、园、区),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关于实施“我选湖北·筑梦仙桃”计划促进大学生在仙就业创业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仙桃市委办公室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28       

 

关于实施“我选湖北·筑梦仙桃”计划

促进大学生在仙就业创业的意见

 

为深化“人才强市”战略,将省内外优秀大学生吸引来仙就业创业,助力水乡田园城市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鄂办发〔201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实施“我选湖北·筑梦仙桃”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立足仙桃,放眼全国,全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着力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改进人才评价方式;着力构建实习实训平台,推进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引导大学生到新经济领域和基层一线建功立业,为促进我市“十三五”规划落实和未来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五年内,在引才规模、创新载体和工作体系上取得突破。

——引才规模大幅增长。力争大学生在仙实习实训超过15000人;高校毕业生在仙就业创业超过13000人。

——实习实训体系完备。建立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40家。

——创业载体层级提升。建立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家,力争进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

——人才服务功能聚集。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超市5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要积极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充分利用闲置学校、厂房、房产、孵化基地等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生活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每年确定一批市级“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申报一批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

(二)开展“我选湖北·筑梦仙桃”高校行活动。建立巡回推介制度,每年组织到省内外重点高校举办“我选湖北·筑梦仙桃”活动周,吸引优秀大学生到我市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

(三)建立“我选湖北·筑梦仙桃”驻外人才工作站。增加我市在外招商工作专班招才引智工作职能,拓展人才引进渠道。

(四)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全市各类市场主体、仙桃职业学院建立全要素、开放式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每年确定一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五)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超市。聚集政府、社会、高校、企业等各方资源,在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普遍建立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形成创业体验、项目孵化、生产经营、企业发展、产业链拓展、生活配套为一体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六)引入社会化和专业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人才中介机构为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信息对接等专业化服务。

(七)认真做好“我选湖北·筑梦仙桃”宣传工作。建立“我选湖北·筑梦仙桃”网站,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刊物和微信、微博等进行全媒体宣传,发布实习实训岗位信息,进行政策解答。

三、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对参加实习实训大学生给予补贴:本科及以下每人每月10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博士生每人每月1500元,从我市就业资金列支,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吸纳就业补贴。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较多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并予以奖励。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提供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贴息贷款以及落实税收减免等支持。

(三)创业扶持。对省内外大学生在仙自主创业的,严格落实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2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以及创业孵化基地场租水电费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按规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取消或降低反担保条件。鼓励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

(四)基层人才引进。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招录(招聘)参加实习实训的高校毕业生。加大招录国家重点高校毕业生到大学生村官等岗位和镇(街道、场、园、区)、社区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工作的力度。

(五)住房保障。对在我市就业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提供住宿或者给与适当的租住房补贴。

(六)支持外国留学生来仙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优秀外国留学生申请工作许可提供支持,按要求落实创新创业奖励政策。

四、宣传引导

(一)开展“创业之星”宣传活动。多层次、多形式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每年确定一批“创业之星”。

(二)开展征文摄影系列活动。每年组织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大学生开展征文摄影等系列活动,集中展示实践探索、人物风采、文化底蕴等内容,整理汇编一批优秀作品广泛宣传。

(三)开展主题演讲活动。每年总结一批先进典型赴各地各部门开展主题演讲。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实施“我选湖北·筑梦仙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选湖北·筑梦仙桃”计划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仙桃职业学院、市人社局、市编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及市住建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部门职责。组织、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总体方案,构建服务体系,统筹组织推动,开展人员招录,组织赴高校对接,落实导师制跟踪辅导,建立实名制统计体系。宣传部门要组织各类媒体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部门要与高校建立联络对接机制,引导更多优秀大学生参与。经信部门负责组织企业开展需求调查,督促企业完成实习实训大学生招聘工作,帮助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公安部门负责落户和治安保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住建部门负责住房保障。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考核激励。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习实训工作,市委、市政府每年对各地各部门留才引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各地各部门实习实训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省级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因素。

 

 

 中共仙桃市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8印发


 
相关文档:
【×关闭】
^
顶部
首页 关于 要闻 举报